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细则和管理办法(试行)》和T/ZMIA 006—2025《先进工作者评价规范》的相关要求,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拟开展2025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本次评选工作旨在表彰浙江省模具行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展现优良职业道德和卓越工作业绩的先进个人,弘扬“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树立行业榜样,激发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浙江省模具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民主推荐、评委会集体评定的方法,评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浙江省模具行业形象的先进个人。
在浙江省内从事模具行业相关工作,并在本协会会员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从业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由协会领导机构成员和行业专家组成浙江省模具行业先进工作者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投万科开物创新大厦B座801室
联系人:浙小模
联系电话:0571-85371297/17767095967
电子邮箱:3394591379@qq.com。
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大型企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中型企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小微企业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院校推荐人数不超过 人。院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表1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先进工作者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择优评定,人数控制在总推荐人数的20%以内。
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将推荐的人选材料汇编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评委会办公室(协会秘书处)。
办公室将所推荐信息汇总并进行初审,初审汇总材料报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告。
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按照《评选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办理。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发现材料虚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推荐报名阶段: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展推荐工作,截止报送材料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
资格审查、评审阶段:8月份。
颁奖阶段:相关荣誉将于2025年协会年会进行颁发。
附件1: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附件2: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先进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