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模具工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2026-07-2957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考评人员管理,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6〕11号)及《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6 年度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技评〔2026〕7号)文件精神,考评人员须参加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考评工作。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拟组织开展模具工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职业标准与考评技术。
(二)分类申报条件
1.考评员:须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职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技能等级未设置二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申报资格可放宽到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高级考评员:须具有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1年以上且参与3次以上考评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考评工作经验。
注: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多家评价机构提交同职业同等级考评资格申请。
培训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18日(线上课32学时,线下课16学时)
考核时间:通用知识考核:9月20日
专业技能考核:9月19日
培训考核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开物创新大厦B座801室
(一)培训内容
通用知识培训包括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命题技术、职业道德、工作守则、工匠精神等;专业技能培训包括模具工对应职业评价标准规范,理论考核要点、实操考核要求,考评实施流程、现场考评技术方法、考评工作程序、技术规范、评分标准等。
(二)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用知识培训以线上为主,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技能评价专家培养管理—专家培训课程管理”模块在线学习;专业技能培训以线下为主,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模拟考评、集中研讨、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通用知识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内容涵盖本次培训内容。通用知识考核实行全省统一题库,采用开卷上机考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操、案例演示、模拟考评等方式进行。
(二)合格标准
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科成绩均达到 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考评人员考核不设置补考环节,未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培训。
(三)证书发放
培训考核结束后,本单位将合格人员成绩上传至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由人社部门完成成绩抽查、证书赋码与备案入库工作,最终由本单位统一制发考评人员证卡。
本次培训费依照《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22〕13号)及模具工考评所需物料,确定收费标准为:
考评员:1200元/人
高级考评员:1500元/人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全部自理。如有报名学员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培训费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三墩支行
账 号:571921069210000
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点击“专家培训报名”栏目,选择对应评价机构及考评员等级的培训考核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为便于后续安排,请有意向参训人员点击下方小程序进行预报名登记。本单位将进行资格初审,一体化工作平台正式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预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舒丽芳 17767197145
联系电话:0571-85371297
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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